各部门、各系、各班级: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大中专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四类奖项评选范围均为全日制在籍学生和学生班集体。省级优秀毕业生从全日制2022届毕业生中推选。 二、评选标准 (一)省级三好学生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不断提升自身劳动技能;身心健康、意志坚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良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是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纽带;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劳动技能,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积极到上级部门实习锻炼或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 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班级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党)团支部有活力;积极开展和参与“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劳动、体育锻炼和志愿者公益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省级优秀毕业生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云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名额 (一)评选名额测算依据 1.按照《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大中专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在校生人数5‰的比例推荐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其中三好学生占4/5,优秀学生干部占1/5。学院三好学生推荐名额20人、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5人。 2.省级先进班集体以50人为1个班级核算单位,按核算后班级总数10%的比例评选产生。学院推荐名额11个班集体。 3.省级优秀毕业生按在校应届毕业生数5%的比例等额推荐。学院推荐名额53人。 (二)评选名额分配 所在系 各系在校生人数 各系毕业生人数 省级三好学生推荐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 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 优秀应届毕业生 智能制造系 1251 169 5 1 3 8 化工与制药系 890 186 3 1 2 9 信息技术工程系 833 225 3 1 2 11 健康与社会服务系 1352 322 5 1 3 16 建筑与工艺技术系 589 107 2 1 1 5 汽车工程系 241 48 1 1 1 2 小计 5156 1057 20 6 11 53 四、评选要求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准,按照程序进行评选。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学生自我教育、树立集体观念、增强荣誉感和进取精神及相互学习的过程。评选应面向全体学生,除优秀毕业生外不应集中在高年级评选产生,请各参评系严格把关。 (二)推荐要求 1.广泛宣传、公开透明、公开分配评选名额。由班级评选推荐,也允许学生自荐。各系在评选前1周向各系(部)师生公布评选名额、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被评选的学生必须由所在班级学生提名,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民主测评必须超过本班学生总人数的2/3以上,得票多的学生获得推荐资格,并由班主任会同有关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 2.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纪检处、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武装部)、招生就业与培训处、团委、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系主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等有关人员参加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各系要严格掌握标准,履行民主程序,凡未经公开、民主程序评选上报的或在评选过程中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有关学生和班级的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入选学生由班主任报各系,各系统一确定上报人选到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武装部)。学院确定的评选推荐结果在校内面向全体师生张榜公示1周,公示无意见后报省委教育工委。公示期间,学生、教师、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评选有意见的,可向省委教育工委反映。 3.鼓励各系创新方式开展评选工作。各系采用网络在线评选的方式。要通过评选工作带动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促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小、落细、落实,全方位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 五、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应届毕业生 各系可参照奖学金评选办法和加分细则组织推选工作。 (二)省级先进班集体 (1)班级内有学生受到处分且正值处分期,不得参与评选。 (2)各系综合参评各班级体学风情况、所获荣誉、宿舍卫生、(党)团活动参与情况、校内外各类劳动、体育锻炼和志愿者公益活动参与情况进行综合评选。 (三)各系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和班级择优推选。 六、表彰奖励办法 各系上报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毕业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省委教育工委颁发云南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和奖状,并下发文件予以表彰。获表彰学生在推荐专科升本科予以优先考虑;报名参军入伍或参加国家和省级基层就业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 七、评选时间安排 (一)各系初评、公示 2022年3月16-18日各系初评、公示,3月18日17:00前将汇总表、登记表(详见附件,推荐人成绩单、所获荣誉证书发送电子扫描件)一并报送至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武装部)。推荐总表须打印后并签署推荐意见、各系主任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文档和电子版推荐总表一并报送,逾期不报则视为放弃。 (二)学院选拔、公示 3月21日,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武装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校内评审会。 (三)3月22-28日进行学院内公示7天。公示期间师生对推荐人资格有异议的,报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武装部)研究。 (四)公示无异议后,3月29日前学院将推荐人报省委教育工委。 (五)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毕业生个人评优推荐登记表由各系依据参考样表按需印制(详见附件2),填写内容加盖学院公章后可存入获奖学生个人档案。 附件: 1.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推荐汇总表 2.2021-2022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优推荐登记表 3.2021-2022学年云南省级先进班集体评优推荐登记表 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武装部)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