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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台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云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8章47条,围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完善内控、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立足云南内部审计工作实际,聚焦近年来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从机制建设、机构人员、职责权限、审计程序、结果运用、指导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全面具体规定。

《规定》的出台,实现了我省内部审计工作的3个“进一步”。一是内部审计定位进一步明确。通过明确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及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指导监督的相关职责,突出引领、强化定位。二是内部审计独立性进一步增强。《规定》从领导体制、组织架构、人员管理等方面强调和保护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三是内部审计职责权限进一步明晰。《规定》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在依法开展审计过程中所具有的12项权限,同时在人员配备、岗位匹配、经费保障、成果运用上也作出具体要求,为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规定》的确立,不仅有利于完善我省内部审计法规体系,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督促被审计单位更加深入认识内部审计、主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更能释放“内部审计只会加强不会削弱”的有力信号,进一步激发全省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其在推动我省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更好地履职尽责、创先争优、作出贡献。

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持续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在做好宣传阐释和教育引导工作的同时,通过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及专项检查监督等形式,加强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内部审计工作质效的提升,推动健全完善包括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及社会审计的审计监督体系,为实现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监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