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6-2027学年岗位实习工作方案
发表日期:2026-04-15 10:30 作者:对外交流合作处 编辑:宣传部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提升实践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持续提升学生实习效能,落实2025年度学生实习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杜绝实习违规乱象,完善实习管理长效机制,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准确把握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将实习工作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度融合;严格遵守教育部“1个严禁、27个不得”及云南省实习管理相关规定,落实专项整治长效治理要求;完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细化岗位职责与激励政策,全面提升实习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杜绝实习岗位与专业无关、违规收费、安全保障缺失等问题,切实保障实习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实习育人成效,推进学院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新增实习单位实地考察评估、会议审议及公示、学生实习岗位匹配、校-企-生三方协议签署和省级实习管理平台报备工作。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3月1日期间(可视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在规范组织前提下提前或推后),由各二级学院结合专业教学实际择期组织实习,岗位实习时长原则上为6个月,且备案实习方案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增减。岗位实习实行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因特殊情况不愿选择学院推荐实习单位的学生,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可由学生及家长按要求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任务完成后实现自主择业就业。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

成立2026-2027学年岗位实习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全院实习工作实施计划、方案,统筹协调实习工作,研究解决实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校长为学院实习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组  长:赵雨、张泽斌  

副组长:彭为华、马怡、李卓、谭文东、曹五军  

成  员:各部门(院、部、办、中心)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实习工作副院长,招生就业与培训处实习工作副处长、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与培训处,负责统筹、指导、监督、考核各二级学院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主  任:王海涛  

副主任:吴静杰  

成  员:刘朝东、蒋纪秋、张智全、柏黎艳、陈捷、李殿生及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实习工作具体负责人

(二)强化过程管理,严守实习管理红线

全面落实实习管理“八个事先”“三个全程”“两个及时”要求,实现实习准备、过程、总结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实习各环节规范有序。

1.落实实习保险全覆盖政策。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牵头,指导各二级学院为所有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完善保险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优化理赔流程,筑牢实习安全风险防线。

2.压实实习安全职责。实习前,二级学院与实习单位共同为学生组织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培训,督促实习单位为学生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对新增实习企业实行100%实地考察评估,重点核查企业资质、安全管理体系、实习岗位匹配度等内容。保卫处要将实习安全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安全检查重要内容,实习中遇突发事件或重大风险,按属地管理要求分类管控,不得迟报、瞒报、谎报、漏报,杜绝因实习安全问题引发不良舆情。

3.规范实习备案管理。严格完成实习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实习方案、实习单位、学生名单、三方协议等,确保备案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严禁以学徒制、勤工俭学等名义回避实习监管、不按规定备案。

4.强化监管考核与长效机制。招生就业与培训处要主动与省信息共享平台、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数据互联共享,夯实信息监管基础;教务处、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各二级学院实习工作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立行立改,发现涉案线索及时移交纪检部门查处;严格落实《云南技师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按照《云南省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各二级学院实习组织管理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员合规意识

各二级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线上推送、实习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云南省及学院实习管理规定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重点解读“1个严禁、27个不得”红线要求;帮助师生、家长和实习单位全面熟悉实习管理内容,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及时总结推广实习管理典型经验和案例,营造规范、安全、有序的实习工作氛围。

(四)强化服务管理,规范实习全流程要求

1.明确实习学生管理要求。实习是学院教育教学重要组成部分,教务处要牵头做好学生岗位实习期间的教学考核工作。学生必须按要求参加实习活动、按时提交实习周志/日志、实习报告等材料;实习期间每天保持与班主任、辅导员和实习管理教师联系,及时反映问题;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实习结束后配合完成成绩考核评定。

学生凡因个人特殊原因中途离职造成实习期不满的,不评定实习成绩,须自寻岗位补足实习期且考核合格后方能毕业,毕业时间顺延。实习期间旷工、缺席按学院规定作旷课处理,违反法律法规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参照学院制度给予对等处理,私自离职、不告而别的按自行退学处理,重大违纪行为由二级学院上报学院按流程处理。

2.规范实习成绩考核。学生实习成绩由学院评定(实习管理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和用人单位评定各占50%组成;各二级学院在实习开始前结合专业实际制定考核细则并向学生公布,实习成绩经二级学院审核后入档,同时报教务处备案,作为毕业考核重要依据。

3.严格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管理。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二级学院须指导其提交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家长)的书面申请,并对企业资质、岗位匹配度、安全保障等进行全面核实;安排专人做好该类学生的实习过程跟踪管理,确保实习质量与安全。

4.杜绝实习管理违规行为。严禁从学生实习报酬中牟利,严禁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等。严禁以实习费、管理费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实习费用;严禁违规安排学生每日实习时长超过规定标准,在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组织实习、加班或安排夜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实习工作推进会,统筹协调解决实习工作中的难点与堵点问题,构建“党政主抓、部门联动、二级学院落实”的实习管理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清零

各二级学院院长作为本院实习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实习工作中排查出的问题必须立行立改,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拖延整改。立行立改问题须在发现后1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复杂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闭环清零。实习管理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二级学院年度考核内容。

(三)严守合规底线,杜绝违规乱象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准确把握实习教学的本质,严格区分实习与社会实践、勤工俭学,不得混淆。要严格遵守“1个严禁、27个不得”规定,确保实习岗位与专业高度相关,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实习,严禁违规组织学生跨省流水线务工,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四)强化舆情管理,健全处置机制

建立实习管理舆情监测和快速处置机制。对网络舆情、投诉举报频发的二级学院,要深刻反思、排查风险、健全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引发不良舆情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完善长效机制,纳入考核评价

以本次实习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结合全省专项整治要求,进一步健全学院实习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实习单位遴选、实习过程监管、实习安全保障、实习考核评价等机制。将实习管理工作纳入学院各部门、二级学院及相关责任人的年度目标考核和年检重要内容,与评优评先、绩效考核挂钩。

(六)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合作单位管理

二级学院是实习工作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以专业为单位成立实习工作指导委员会,制定专业实习计划、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各产业学院、专业共建合作单位的学生实习工作,须严格按照本方案拟定实施方案并报学院批准后实施。未经学院同意擅自组织实习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