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各班班主任根据学生反映的公物、水电损坏情况填报《公物维修申报单》(一、二联),由班主任签署损坏原因,交由班长把第二联投放到各栋报修箱; 第二步:后勤基建处每天9:00-10:00收集各栋报修箱内《公物维修申报单》; 第三步:后勤基建处根据《公物维修申报单》情况,分类进行维修;小修项目4小时内处理完毕,大修项目24小时内完成。 第四步:后勤基建处确定报修项目属于人为损坏还是正常损坏,属于人为损坏的,确定有关赔偿价格,通知相关责任人,将赔偿款交学院财务与结算处。 第五步:需紧急抢修的,可先向后勤基建处报修,采用先修后补办手续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