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制度(草拟)

2018-06-28 17:2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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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支以少量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学校按照师生比1:5000标准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教师,2万学生以下不少于4人。专职教师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各系部确定一名教师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工作。

二、向学校申请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按每年生均经费不少于15元的标准,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该经费标准不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投入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心理健康活动开展费用、兼职教师和校外专家讲课的报酬或补贴等。

三、制定并完善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心理咨询机构的规范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具体工作由咨询中心专职教师联合系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人组织实施,建立系部二级管理考核机制。

四、中心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6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二级以上心理专业学术团队召开的学术会议。校内负责定期对学校从事学生德育工作的教师队伍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知识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体系。鼓励班主任、辅导员考取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

五、负责对学校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定期举办心理健康主题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六、建立心理健康网格化管理制度。定期培训心理协会、班级心理委员进行学生心理问题排查、心理疏导方法,发现有心理问题学生及时上报中心专职教师或系部心理健康教育负责教师,降低因心理问题造成的风险。

七、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心理测试、心理咨询服务活动,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做到新生入学心理测试率100%,每个工作日均开展咨询服务,严格保密咨询内容,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档案。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的研讨与督导活动。

八、负责有针对性开展学生心理团体辅导工作,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整体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水平,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

九、负责校园网站关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内容的更新,接听心理热线,回复学生的网络咨询提问。

十、开展与其他院校之间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本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质量的提升。

十一、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